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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14节  (第1/2页)
    沈潇潇笑着摇摇头,这事儿真又荒唐,又好笑。    “因为我们在一起了,所以你觉得没你的地位,打算离开?”    周宸:“……”    某被戳破心事的周总想:他就早说过吧,沈家的男人都有毒!    沈丰是渣滓,这个沈小黄鼠狼是个人精,聪明得让人讨厌。    车窗探着的手修长而白,指尖弹弹烟灰,沈潇潇笑了声。“算了,你现在也说不了话。趁简姐睡着,我长话短说。”    一人一狗对视。    “我不管你是周宸转世,还是鬼魂附着,我就告诉你一件事。不管你从前是谁,现在,你只是简姐的狗,除此以外再没别的身份!”    “乖乖呆在她身边!”    “因为,你离开,她会难过。”    “而且,我还得费心费力到处抓你。”    近在咫尺的狗脸严肃高冷,沈潇潇忽然觉得,这番话说道末尾挺搞笑的。    传说中的“大哥”啊,咋这么萌呢你?    哈士奇冷着脸静默,它脸很臭,看得出心情很差。    “最后,还有一点很重要。”    沈潇潇突然温和宠溺一笑,从背后拿出一只大鸡腿:“欢迎回家,小哈!爸比也很想你。”    鸡肉味儿钻进鼻子的瞬间,神马“沈小黄鼠狼”、“可恶的小混球”的都放了一边儿,周宸整个狗头都不能思考了。    狗以食为天!    在即将失去理智的时候,周宸紧攥着仅有的一点儿理智,努力夹住想要摇动的尾巴。    ——有点儿出息周宸!!!    ——情敌的鸡腿不能吃!!    (╯‵□′)╯︵┻━┻    第103章 三少,您可真牛啊!    因为只鸡腿而动摇这事儿……    周宸觉得, 这不能怪他。   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 他现在有且仅有的财产, 就是市场价1300元人民币的狗身一具,某宝9.9元包邮的不锈钢狗碗水槽两件套,最值钱的就是沈小黄鼠狼送的真皮狗窝了,别的, 什么都没了。    连小时候那两根儿假骨头玩具,都因为个头长大简月不再给他买,美其名曰“大男子汉不能再玩儿小孩子的玩意儿”。    呵呵。    不过, 对于沈潇潇的话,周宸也并不认同。    ——什么狗?    ——他是人!    哲学上说,人的本质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。他虽然寄居在狗的身体里,但还记得所有社会关系,所以本质上他还是周宸!这个观点坚持一万年不能动摇!    沈小黄鼠狼说的什么他是、且仅是简小月的狗, 他不同意。    ——他不仅是她的狗, 还是她的……老相好、曾经的男神。    嗯!    没错儿!    虽然由于现在经济基础负数,他的上层精神略有点儿跑偏……    “来小哈, 这一星期饿坏了吧?麻麻给你准备了你最喜欢的鸡肉牛骨饭。”    “乖, 快吃吧。”    “小白,你也快吃。”    简月放下两只大碗,揉着小哈的头,心里满满的欣慰愉悦。生活终于恢复了正常,爱犬失而复得,简月是加倍爱惜!网购了三套全新的新年狗衣服, 又给煮了两大碗新鲜热腾的什锦蔬菜肉饭!    “小哈乖,别再离家出走了,你看麻麻多疼你啊。嗯?”    因为有萨摩耶这个竞食对手,周宸挥舞着大长嘴使劲儿捅,嘴里忙活着,眼睛不忘盯着旁边萨摩耶和它的狗碗。两狗同食,吃得快的那个会来抢吃得慢的那个的吃的!    所以此时,周宸和白静都使尽了浑身解数,使劲儿往肚子里塞,互相对视警惕敌人动态。    周宸大长嘴正夹了满嘴饭,然而此时发生了件让他很郁闷的事——沈潇潇就抱着胳膊在旁边盯着他,似笑非笑,满满促狭。    沈潇潇昂昂下巴,英俊的脸一笑起来光彩照人:“小哈吃饭可真香啊。”    周宸:“…………”    鸡肉饭卡在喉咙,吞也不是,不吞也不是。    小黄鼠狼,你够狠!    简月仰脸对沈潇潇笑。“狗嘛~都这样,嘴馋,好吃。”爱抚周宸的脑袋,“慢点儿,麻麻煮了好多呢。”    周宸:“………………!”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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